(原标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保障董事会依法成立、规范运作,确保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指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独立董事除具有一般董事职权外,还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披露等。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