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成员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限为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