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效益。该制度适用于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薪酬制度遵循公开、公正、透明、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
薪酬管理机构方面,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和管理。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实施。
薪酬标准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津贴;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根据行业水平、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和个人绩效考核。
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特定违规情形下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
薪酬调整依据地区、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变化等因素。董事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