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应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可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信息。
暂缓披露的信息需满足尚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提交申请文件至证券法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公司需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