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平地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股公司的相关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及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人员。报告义务人需在第一时间将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报告给公司董事会,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变更事项、重大风险事项等。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预报相关信息,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公告文稿并按规定程序披露信息。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误报行为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