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洪汇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7日14:30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由董事李专元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5人,代表股份97,132,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245%。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八项子议案;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盛汉平、项洪伟、陈彧为非独立董事;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吴昌明、汪洋为独立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