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大胜华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0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000吨添加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50000万元、13000万元、7000万元和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调整后的金额投向上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备查文件包括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