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具体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等。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