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告董事会。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