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指出,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选任程序涵盖交流、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