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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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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下午14:30在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5,901,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18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5,700,56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8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01,12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8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078,745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5,855,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1,120股;弃权44,94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32,685股;反对1,120股;弃权44,940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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