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形式,但不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个层级。股东会审批标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或净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董事会审批标准为上述指标的10%以上。未达上述标准的投资由总经理批准。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三级决策机制,总经理负责信息收集和初步评估,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股东会最终审议重大投资事项。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及效益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控股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需遵循公司统一管理。
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阶段性管理和测评,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进展。投资项目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首席财务官,参与和监督其运营决策。控股子公司须指定人员负责重大事项报告。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