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其认真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任职条件包括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备财务、法律、金融等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订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处理信息披露、协调投资者关系、筹备会议等。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