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