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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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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5年7月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9年公司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聚利科技在电子不停车收费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三方居间、代理服务,相关费用会计处理不当,将部分费用错误确认为研发费用而非销售费用,且未按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这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

根据《证券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上海监管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亮、章烨军各处以70万元罚款;对范丽娜处以60万元罚款;对韩智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司已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承诺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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