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公司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授予价格为20.55元/股。授予日定为2025年7月4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40.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