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澳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并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计名方式进行,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