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2.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3. 关于增补叶衍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94,192,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5394%。会议由董事长李玉鹏先生主持,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