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和美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持有17.99%股份的股东夏军先生提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章程第十二条新增联席总经理为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一十一条中董事会职权部分增加对联席总经理的聘任解聘及报酬奖惩决定权;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执行特定事项;第一百四十一条增设联席总经理一名;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且可连任;第一百四十五条中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相同职权;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提辞职;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工作并对二者负责。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