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质量。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外界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不得担任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职务,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不良记录,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