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意见。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已获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公司主营业务为同轴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智能领域数据线建设项目。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71,136,130股,占股份总数的39.84%。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