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山大电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许梦燕和金晓锋作为保荐代表人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行人成立于2001年4月12日,注册资本12,2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波,业务涵盖电力设备、节能设备、储能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荐机构与发行人无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山大电力IPO项目。发行人已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刑事犯罪行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