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报告仅供山大电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管理层负责确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执行鉴证工作,通过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程序,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大电力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分别为5,465,383.71元、2,714,455.92元和545,448.85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分别为4,645,575.88元、2,295,349.24元和-182,319.62元。主要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及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