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4,408,08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41,848,868股,以652,559,221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55,922.10元(含税)。公司2024年9月3日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6,090,968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业务处理。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48,317,12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831,712.10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