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就集智股份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发行可转债254.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6.91万元。可转债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集智转债”,代码“123245”。转股期限自2025年2月20日至2030年8月13日。转股价格由23.54元/股调整为18.11元/股,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3日至7月3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也不行使赎回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情况已披露,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