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已对2017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影响后续年度财务报表。此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报表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特此公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