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还负责审阅财务报告,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建立举报机制,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审计工作组负责会议筹备,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