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则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依据劳动合同规定。制度明确了禁止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清算责任等。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印章等移交,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3个月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该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