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前原董事继续履职。董事需遵守法律并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辞任生效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关联交易等,具体标准明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出席、表决程序详细规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监督。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