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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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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指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宝地矿业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明确了交易方案、定价、股份发行等内容。交易标的为葱岭能源87%股权,涉及铁矿石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业务。补充核查期间,宝地矿业取得新疆国资委批复,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交易还需获得股东大会、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完成后,宝地矿业将增强铁矿资源储备和主营业务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葱岭能源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纠纷。上市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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