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委员会还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确保不受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