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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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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需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需披露事项。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内容。临时报告涉及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股权结构变化、重大资产处置等。公司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披露变更公告。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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