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且与公司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核查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以12.34元/股的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07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