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五洲医疗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0,000股A股股票,于2022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1,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0,00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1户,分别为黄凡、项炳义、张洪瑜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9,5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90%,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7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都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不存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无需延长。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