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人民币(含税;B股红利折合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具体派息情况如下:A股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基金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和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1.08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境外个人股东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B股红利将按2025年5月16日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A股),2025年7月11日(B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咨询部门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296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