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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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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已获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包括文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文旅集团认购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32%,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酒店升级改造项目及交通设备提升项目。本次发行还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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