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旨在吸引和留住关键核心骨干员工,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0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股票期权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总计1765.9962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0%。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17个月,分六个行权期,行权价格为每股12.84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3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五个档次。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后续还需履行公示、监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