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现场会议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4人,代表股份53,582,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28%。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53,523,810股,占99.8904%;2.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53,321,574股,占99.5130%。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统计。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