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007,606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销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282,007,606股。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