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12.65元/份,V为每股的派息额0.15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为12.50元/份。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6月6日、8月14日、2025年5月13日和7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调整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