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静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静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此职位。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