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原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因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等原因,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地点和股权登记日不变。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374,29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方式包括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