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保管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内容包括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和地点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董事会决议需严格执行,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