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蓉科技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工控集团)编制了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省工控集团通过福建省国资委无偿划转的福建冶金80%股权,间接控制福蓉科技65.72%的股份,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目的是推进福建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不会导致福蓉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未买卖福蓉科技股票。《收购报告书》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确认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收购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