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验资并出具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进展。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变更原因及新项目详情。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