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岗位价值、公司目标效益挂钩、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考核与管理及年度绩效考核,人力资源部配合实施。
董事会成员薪酬方面,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未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具体职责确定。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职级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薪酬管理制度不包括股权激励等专项奖励。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薪酬为税前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特定情形下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