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基于《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发展目标、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规划强调公司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有所区别,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80%,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20%。
公司每年年度股东会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情况提议中期分红。股票股利分配需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并考虑公司成长性和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详细论证并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