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龙华))
本人郭龙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公开谴责。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福立旺精密机电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