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和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避免利益冲突,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制定公司战略、决定经营计划、审批财务预算、决定重大投资和人事任免等。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如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确保透明度。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