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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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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刘伟主持,共有520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448,719,542股,占总股本的21.1039%。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授权董事会处置参股公司股权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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